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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赌局(第1页)

金秋,是卡塞尔学院人流涌动的季节。在这个季节,卡塞尔学院会迎来来自世界各地的新生,而已经在学院待了四年的“老人们”,则会在这里迎接最后的欢喜和团聚,最终散成花瓣和枝叶,在属于他们的地方开花结果。

今秋,整个卡塞尔学院的人都知道了一位叫作恺撒·加图索的男人将和一位叫作陈墨瞳的女士订婚,他们作为毕业生,即将离开学院前往意大利执行分部。而在毕业之前,恺撒·加图索向学院申请了在这个留下了他四年青春印记的地方举办他的订婚仪式。一夜之间,意大利最好的礼服设计师、烹调师和乐手都来到了卡塞尔学院,学院的花坛里摆出了cesare和Nono的朱丽叶玫瑰,连飞过掠食的白鸽都要被绑上象征着祝福的红绳。

卡塞尔学院,诺顿公馆。

“甜品勺是五寸长,上完第一轮甜品之后立马换掉。接下来上的是黑松露、蒜茸和干辣椒烤制的弗洛伦萨牛排,牛排三分熟,这时候要换上十寸长的 Richard Ginori磨砂银刀叉,记得将有标记的那一面摆在客人面前,那是彰显加图索家族尊贵的标志。”诺顿公馆里,路鸣泽西装革履,正有条不紊地安排着宴会的琐事。而在他的面前,一张四十米长的大理石长桌横贯了整个诺顿公馆,长桌上,象牙色锥形蜡烛点着微微火光,华丽的水晶灯投下淡淡的光影,在场的所有男士都谦谦有度,所有女士都翩翩有礼,路鸣泽很喜欢这种地方。

“记得区别好大盘、小盘、深碟、浅碟,倒葡萄酒时只倒半杯,恺撒先生说过,美酒需要品尝。”路鸣泽终于吩咐完了最后一句话。今日是恺撒的订婚宴,路鸣泽作为学生会的“得力干将”,又在邮件里极力自荐,自然便被提拔上来担当了宴会的主事。大至宴会的流程、空间的布局,小至座位的位次、餐盘摆放的位置,路鸣泽悉数都要过手。没办法,恺撒大哥有钱。跟恺撒大哥混,总没错!

“鸣泽。”路鸣泽听到身后传来了熟悉的声音,他转过身。

果然没错!铁灰色的头发,灰蓝色的眼睛,背着个灰色的双肩包,身高一八八,虎背熊腰,气场一零零,蔫头耷脑,芬格尔·冯·弗林斯!

“芬格尔师兄!”路鸣泽喊道。

其实,说起来,这位芬格尔师兄大路明非八届,大路鸣泽九届,按理说怎么都不该是跟两人说得上话的主。但在路明非像只小仓鼠一样入学的第一年,当时还是博士在读的芬格尔接了校长的御令,来下凡照顾路明非这个数十年难得一见的S级新生。两人臭……不,是秉性相投,很快如胶似漆,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理想,从人生理想聊到银鳕鱼卷,从银鳕鱼卷聊到学院里哪个女生身材最辣……总之,一直到一年后路鸣泽也入了学,芬格尔的博士论文也终于通过,他们方才依依不舍地挥手作别。只不过,线虽断了,情却断不了,时至今日,芬格尔依然是路明非与路鸣泽的两人宿舍里最常窜头的人,学院里哪个食堂出了新菜品,哪个教授头发又秃了一截,这三人小桌一定是第一时间知道的。

“是芬格尔教授。”芬格尔得意地摇了摇手指,“我已经通过了校长的考核,明年我就是正式的授课老师了,你的《龙族血统论》由我来上。”

“可是我记得,当年您的《龙族血统论》还挂过科……”

“咳咳,不重要,不重要。陈年旧事,陈年旧事。”芬格尔咳嗽两声,自然地落了座。他抓起餐桌前的提拉米苏,一口就塞进去两个,他边咀嚼边含糊不清地说,“诺玛那小妮子说的?我就知道她没少说我坏话,就毕业论文卡了一些日子,能被她数落一辈子。”

“对了,诺玛师姐怎么没来?”路鸣泽四处瞅了瞅,的确不见诺玛的身影。诺玛师姐是芬格尔的正牌女友,传说两人在入学第一天就王八天鹅看对了眼,一直到现在双双成为了卡塞尔学院的客座教授,也算得上是一门佳话。芬格尔平日里跟他们待在一块时总是一副“你能奈我何”的败狗模样,只有在诺玛师姐在的时候才会“油光满面”,“装腔拿势”,路明非曾经对他有过一个精准的评价,叫作“只知道在情人面前表演的小公狗”。

“她在准备这一次的补考试卷。”芬格尔“额”地咽了整个提拉米苏,赶紧拿起手边的葡萄酒哐哐下肚,他拍了拍胸口,良久,才说道,“对了,你家明非怎么没来?”

“巧了,他说他要挑灯夜战,准备接下来的补考。他上学期挂了一科,《龙与言灵术》,正是诺玛师姐教的那门课。”

“准!”芬格尔一听,喜上眉梢,他立即从身后的背包里掏出一台笔记本来,开机、登录、闪现一气呵成。四十米长的大理石长桌上,蜂蜜球、煎饼卷、提拉米苏,还有数十种意大利甜品鳞次摆开,晚宴还没开始,学生会的各位成员还在互相拥抱吻手,而芬格尔已经吃了两个提拉米苏,喝了半瓶葡萄酒,现在还像在星巴克一样神态自若地办起了公。

守夜人论坛是卡塞尔学院的官方学生论坛,几乎所有的学生、教授甚至校长都会在这里注册账号,而今天论坛的第一条爆帖是……

惊!学生会主席的订婚仪式,小弟竟要来抢婚夺亲!

“额……”路鸣泽一脸黑线地看着芬格尔。

“标题党吸引一下眼球嘛。”芬格尔一脸无辜,他飞速地点进了帖子。帖子的内容倒没有标题那么劲爆,无非就是在八卦路明非会不会来参加恺撒和诺诺的婚礼。众所周知路明非是恺撒的小弟,又众所周知诺诺是路明非的暗恋,不,是明恋对象。那么,参加恺撒和诺诺的婚礼,不就相当于要去参加前男友或者前女友的婚礼吗?这种尴尬的场面,你路明非吃得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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