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程氏跟进:“族中的叔伯兄弟们吃了包子,肯定会记着你们家的好。”
月亮渐渐隐匿在天上,启明星明亮起来,宜悠往窗外瞥去,长生怎么还没带人回来。二伯这种做派,今天只凭他们一家,这买卖绝对做不成。
沈福祥也擦擦汗,低头沉声说道:“二哥,这包子是要拿去卖的,族里那边你还是另找人。”
沈福海一脸惊讶:“四弟,咱们不是说好了。我都帮你拾掇好了,你再给我变卦?”
李氏据理力争:“二哥,我们可从没答应过。”
程氏顾不得身上酸疼和疲累:“你们也没拒绝,再说为了族里,这不是应该的么?”
宜悠心下着急,这么闹下去,最后赢了也耽误工夫。长生是怎么回事,不会路上贪玩忘了吧?见二伯的手都放在箩筐上,脸上笑嘻嘻的说着宗族大意,竟然想硬抢。
拿起门口的扁担,她刚想挡上门,远远的见到一大一小两个身影。小的是他熟悉的长生,大得不是别人,正是沈家最耿直的二叔公。
身子一软,她撑住扁担站好。只要二叔公来,一切就好办了。
☆、第十章
二叔公是个精神矍铄的老汉,虽已过知天命之年,头发都白了一半,但他依旧坚持每天下地干活。用他的话讲:“一把老骨头,闲下来锈得更快,还不如出来活动活动。”
此刻他穿着带补丁的青衫,黑布鞋上还沾着泥,前世最看不惯的泥腿子,如今落在宜悠眼里却格外亲切。
老远看到夜色中的煤油灯,二叔公略显苍老的嗓音吆喝出声:“天还没亮,长生就来敲我家门,到底是什么事?”
宜悠站在门口,扫了眼二伯夫妻,喃喃自语:“天还黑着那。”
说完她没事人似得,站到爹娘身边,朝娘指指自己。爹性子面,她吃不准,不过娘刚才几句话却让她刮目相看。为了这个家,他们也一定会站出来的。
李氏会意,救兵是女儿搬来的,她上前一步搀扶着二叔公:“这不族里要筹办族学,我们家暂时拿不出那份子钱。福祥跟我一合计,就想做点营生,早日把钱凑齐。临开张,想请族里辈分最高的二叔来,喝杯水酒图个喜庆和吉利。”
宜悠心里为她娘竖起大拇指,不论有理还是没理,主动挑事的人,总会给人留下强势尖酸的印象。刚才争执的动静不小,二叔公耳不聋眼不花,肯定心中有数。娘这一番谦让大度,先于程氏占了一半的理。
程氏不阻拦还好,这样他们家目的达成,可以安心的赶集卖包子。如果敢阻拦,那就是不识好歹,到时候她自会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走。
二叔公笑道:“这是好事,别耽搁功夫。”
酒就放在厨房,宜悠拿来三只小碗,倒满后放在三个男壮丁面前。笑靥如花:“二叔公,请。”
程氏很想维持平静,可尾椎上的隐痛,还有四弟一家此刻的得意,无时无刻不在挑战她的神经。眼见二叔公就要满饮,开张之事马上尘埃落定,她已经顾不上其它。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版权归原文:作者!==========================================================═☆〆《美食家与演技帝》作者:微风唐唐文案不想当影帝的御厨传人不是好王爷。精通易牙之术的小王爷穿越为现代十八线演员萧可,逆袭娱乐...
【注:作者曾经发表过CCFA类会议论文,仅对计算机的极少数分支领域较为了解,其他学科知识来源于咨询与资料查阅,能力有限,经历不足,还望海涵,感谢阅读(磕头了)】 林知夏十岁时,智商超过170,显然是个天才。 江逾白十岁时,不幸与林知夏成为同桌。他的日常生活包括不愿起床、恐惧上学、粉碎自尊、重塑自我……等等。 江逾白十八岁生日当天,林知夏忽然对他说:“江逾白,我喜欢你,哲学和生物学意义上的喜欢。” 在那个十八岁的夜晚,他脸颊微热,还听见自己加速的心跳声。 —————————— 排雷:女二暗恋女主。后来女二也找到了志同道合的女朋友。 祝愿大家都能学业有成,实现理想 *本文所有论文引用将采用Harvard标准* *微博:@素光同2014*...
邢伟坐在床边,深深的吸了一口烟,缓缓的吐了出来。他的身后,女朋友张媛仍然张着大腿躺在床上。微红的阴唇微微的张开,阴毛上还沾着少量残余的乳白色精液。五分钟前,两人刚进入房间,就迫不及待的把身上的衣服往下扯。揉胸的揉胸,抓屌的抓屌。前戏都没顾上做,邢伟便拔出小将军急火火的冲进了一片黑森林。谁知道这森林曲径通幽,竟是如此的滑腻。小将军虽然已经身经百战,仍然转的晕头转向。这才没抽动两下,便缴械投降。...
1v1★软萌可爱的小老板VS肩宽腿长的总裁一场无意识的救人,让周灵兮在梦境中一次次见到沈易舟。同时沈易舟发生的车祸,让自己在一次次梦见周灵兮。在梦中相知相爱的他们,能否在现实世界中找到彼此?救下好几次沈易舟的周灵兮吐槽道:“我怎么感觉每次遇到你时候,你都有危险啊?”沈易舟眉头微皱一脸委屈:“那是我运气好,每次都可以......
无人扶我青云志,我自己也上不去。一念成佛。一念成魔。当善良的人起了杀心,就算是生死簿也救不了你。(奇幻仙侠+主角腹黑+幽默+无系统+简介没啥好看的,请移步看正文)......
哑女霍晚绛嫁给了废太子凌央。跌落神坛的废人娶了哑女,还被贬去岭南,掀不起风浪。三年后,落难太子却带着哑女杀回长安,登基称帝。世人只说霍晚绛命好,不知道她在岭南是如何辛苦才养活凌央。凌央最初厌恶她,甚至恨不得与她同归于尽,直到去了岭南,才慢慢被她无暇的真心打动。情到浓时,凌央也曾抱紧她,喘着粗气对她许诺:“能和我的阿绛在一起,做一辈子凡夫俗子,我都认了。”后来他失信了,岭南山海困不住长安金鳞,他重新回到了原本属于他的位置。凌央回长安第一件事,就是将他的白月光接进宫中。他却告诉霍晚绛,她才是此生认定的妻。转头,她就听见他对白月光诉尽相思之苦,更亲口许下诺言:“朕不愿你委屈,更不允许一个哑巴把你踩在脚下。”帝王心从来不是残缺之人能捂热的,她不愿再做薄情怪物的皇后。霍晚绛“难产而亡”,逃离长安这座牢笼。没想到她一“死”,年轻的帝王就发了疯,亲手杀光所有欺负过她的人。那又如何?与她无关了。五年后,天子秘访云中,遇一女子,竟似故人。他恍惚叫她一声“阿绛”。女子转过头,嗓音却尤胜天籁:“郎君认错人了。”凌央眼圈渐红,他险些忘了,他的阿绛不会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