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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走!”程叶手一挥,就拦下一辆出租车,上车的速度跟开了倍速一样。
徐行原本想挂牛头卖狗肉,让司机直接开到学校,结果他还没来得及开口,程叶就报了地址。
真他妈操了。
算了,等他睡着了再绕过去吧。
结果徐行等了一路也没见这人有要睡的意思,还跟司机唠上了。
“......”徐行闭了闭眼。
生死有命。
今晚演出的乐队是大学生组来玩儿的,宋暮云没有抢他们工作的意思,只是在他们休息的时候,拿着秦垚的吉他上去即兴solo了一段儿。
原本过过瘾就想下来了,但又被鼓手拉着合作了半首比较经典的摇滚,最后愣是混熟了,还被敬了半杯酒。
宋暮云很少跟人聊起音乐,也就跟秦垚还算有点共同话题,但他写的那些歌都不是宋暮云喜欢的风格,也只是单纯给他提点意见。现在好不容易遇到同好,再加上柳年那杯绿水的作用,他的情绪比平时高涨许多,话变多了不说,递到手里的半杯酒也被他半点不犹豫地仰头干了。
食道烧了起来,宋暮云感觉整个人都开始升温,眼睛就像是泡在热水里,看人都隔着一层膜。
鼓手一头卷发,过来搂搂他的背,在他耳边吼,“哥们儿,再上去玩一首?收个尾,今晚这场就结束了!”
宋暮云眨了眨眼,“什么歌?”
“脆乐团的,《黑暗的尽头》。”鼓手说。
宋暮云挑了下眉,“会弹。”
不仅会弹,还会唱。
他抬手把头发往后一揽,架上墨镜,抬腿跨一大步跳上了台,一边转身往后退,一边扬着嘴角冲鼓手一勾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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