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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奉对黎家那群蠢货感到厌烦。
一个星期前,黎克开着车载着黎恩在学校附近把他给撞了,然后肇事逃逸,只留下黎恩那个蠢货给他喊了救护车。
另,需要补充的一点是:黎恩这辈子做过最聪明、最识时务的事情,就是在他半昏迷的时候偷拿他的手机打电话给了奚玉汝。
黎克,黎秋林堂弟的儿子,从伦理关系上来说,黎克是他的堂弟。
黎秋林对这个堂弟的态度挺不错,起码比他这个儿子要好很多,所以连带着对黎克也爱屋及乌了起来。这样的态度致使车祸发生了一个星期,也没有得到任何有效的解决。
其实手骨折对他来说并不具备任何意义,因为这是一件客观发生的事情,而且联邦的医疗水平很不错,只要花足够多的钱就能够让他的手臂恢复如初,不会留下任何的后遗症。
但它成功地让奚玉汝住进了他在校外的家中,就还算不错。
起码刚开始的时候,他是这样想的。
直到今天奚玉汝看着他的手、露出一种很为难的表情,就好像在面对什么人生无法解决的挫折,这才让黎奉有些不能忍受黎克犯下的错。
既然黎秋林不愿意处理,那就只能由他来解决此事了。
某个奚玉汝去上课的下午,黎奉恰巧得知黎克与其父亲去找了黎秋林,于是即刻打车回到了黎家在A州郊外的庄园。
黎家的庄园占地面积很大,山上山下都是建造过的痕迹,主楼是一栋非常宽阔的花园别墅,黎奉、黎恩、黎秋林、秦洁以及一些负责生活起居的佣人都生活在这里,黎家的旁支在其他的楼房。别墅外面用雕花的铁栅栏围了一圈,爬满了秦洁费了大力气从外面移栽回来的大马士革玫瑰。
大马士革玫瑰香气浓郁花型艳丽,盖上了一层余晖的红光后,就像是一团糊在墙上的血,诡谲而又丑陋。
黎奉看着那一片猩红,不停地开合手中的火石钢轮打火机,火石摩擦时颗粒般的声音有规律地响起。
只是进入别墅前的宁静并没有维持多久,黎恩不知道从哪条侧边小路蹿了出来,非常高调地喊着,“黎奉,你神经病啊!你把这个也烧了的话,不怕被爸打死吗?”
聒噪。
于是黎奉对着他晃了晃手中的打火机。
黎恩面色一白,还下意识地在自己的身上摸索了一下。“你什么时候从我的身上拿走的?我说这段时间怎么找不到了,一定是医院那天。我好心送你去医院,你竟然还偷偷拿我的东西,你这个人真是不可救药!”
黎奉没有应答,他手中的打火机还在不断地开合,灼热的火芯不停地跳动,灼烧着金属质的机身。
只是他不回答,黎恩也能一个人自顾自地说很久,不厌其烦。
“诶,问你一个问题。”黎恩走近了几厘米,“你和那个……奚玉汝怎么认识的啊?就上次去医院找你那个。”他随手摘下了墙上的一朵玫瑰,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后,做贼心虚地左右张望了一下,又赶忙把花塞了回去。“其实我一直挺想和他认识来着,当年……”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黎奉忽然抬手将打火机朝他丢去。火焰在半空就灭了,但黎恩接到的时候还是被烫得哀嚎。
黎奉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不再管黎恩这个叽叽喳喳的蠢货,抬脚朝庄园主别墅而去。
到院子口的时候,正巧发现一个女佣正在处理黎秋林的高尔夫球杆,他便顺手拿了过去。
“大少爷……”女佣往前追了几步,被黎奉淡淡地扫了一眼就噤了声。
跟在身后的黎恩低声安抚道:“不怕,你没事儿。”
如果是旁人,这些女佣或许还会被迁怒,但倘使这件糟糕的事情是由黎奉主导,那所有罪责都会理所当然地转接到黎奉一个人的身上,无需讨论真假是非。
所有人都知道这一点。
秦洁今日并不在庄园,黎秋林常年待在楼上的书房,因而此刻别墅大厅又空又静。
黎奉猜想那对父子应该也在书房,但他并没有上楼的意思。
在一个密闭的小房间、只身面对三个高等Alpha,这是有勇无谋的蠢货才会做的事情。
他将大厅左右看了一遍,最后把视线放在了一个等身立耳大花瓶上,那是黎秋林几个月前从拍卖会上拿到的新欢,最近一段时间很是喜爱。
一边靠近一边转动着手腕,镀金的高尔夫球杆顺势在他的手中抡了几圈,走到花瓶旁边,他稍稍晃了晃比对位置,确定了角度后,球杆被高高地举起。
下一秒,毫不犹豫地砸向了那个不论是成色还是形状都是佳品的花瓶。
“砰”的一声巨响,脆弱的瓷器在他的杆下变成了碎片。
“我草!”跟进来直击了现场的黎恩惊叫一声,猛地往后退了几步。“黎奉你死定了,你完了。”
混乱的响声惊扰了书房当中的人,他们立刻就出了来。
为首的男人穿着齐膝的双排扣长大衣,里头是单双排扣的宽翻领羊毛西装,西装外套与大衣都敞开着,能见背心上挂着黄金制镶钻的怀表的表链。
黎家现任家主——黎秋林。即使是暑气未退的秋季,他也总是如此的穿着。
年轻的时候黎秋林是A州上流社会有名的浪荡公子,凭借着一副上好的皮囊、一双多情的眼睛、一个能惹人微醺的信息素驰骋欢场,即使不看身份也能俘获很多人的心。
哪怕如今年近五十,他气质外貌站出去也丝毫不会处于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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